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可以委托律师做哪些工作
因为本医疗纠纷律师团队律师接待并办理大量医疗官司,为方便医疗纠纷咨询者阅读和其他律师参考,在这里详细说明了作为医疗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在代理医疗纠纷案件时,需要考虑和可以做的事情。
当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时,江兴兵律师提醒患者或患者家属,应当带上案件线索及证据材料,律师应当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医疗费发票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等)、影像学资料、纠纷有关的现场实物(液体瓶、药品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医疗事故律师在接受患方当事人委托后,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案件进行审查:
1.审查病史资料在形式上和内容上是否存在不符合《侵权责任法》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定的情形。
2.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3.审查诊断阶段医方是否存在疏于履行法定注意义务及告知义务的违规行为,如患者病情需要留置观察未予留置观察的;未对检验提示的异常情况作病因鉴别检查(包括常规检查和特殊项目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4.审查治疗阶段医方是否存在疏于履行法定注意义务及告知义务的违规行为,例如麻醉不当、手术不当、病危患者的急救不符合急救原则的。
起诉及应诉
1.责任竞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竞合,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损害赔偿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违约之诉。一般医疗纠纷案件,患方选择侵权之诉为多。需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赔偿计算依据,如果案件涉及重要证据,而当事人无法自行取得的,一并提交证据调查申请。
2、鉴定: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维护患方合法权益,可以在起诉时或者举证期间内,向法院提交司法鉴定申请,医疗纠纷案件可能会涉及到的鉴定种类很多,如文书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后续治疗费、护理级别、三期(营养、护理、休息期限)鉴定等。
赔偿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至三十条确定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其他合理必要费用。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鉴于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涉及多学科知识,诉讼环节多、审理时间长,诉讼结果与文检、医疗过错、因果关系、伤残等级、营养护理休息期限、医疗依赖等多种鉴定相关,因而存在诉讼风险。建议委托医疗纠纷专业律师代理医疗纠纷案件。
律师代理事项:医疗纠纷案件委托代理合同有其特殊性,一般分为全过程事务委托代理和专项事务代理合同。
专项事务代理包括但不限于:
1.代为出具《医疗案件个案分析咨询报告》;
2.代为调查、取证;
3.代为复印、封存病历资料或实物封存并提出相关鉴定申请;
4.代为提起尸体解剖申请和出席解剖现场;
5.代为参与鉴定(包括提交陈述意见或答辩书、争议要点、选择鉴定专家、参加鉴定会等);
6.参与并指导当事人进行协商;
7.参与并指导当事人进行行政调解;
8.代理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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