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17197389(江律师)
13129999110(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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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因诊疗行为不规范和转诊不及时对患儿脑瘫及癫痫承担三成责任,获赔27万余元患儿唐某父母因麻城某医院诊疗行为不规范和转诊不及时导致患儿脑瘫及癫痫,委托何盛律师代理起诉院方,法院判决院方承担三成责任。 2015年9月4日7时许,麻城某医院为孕36周6天的孕妇行剖宫产术,产下一子,即唐某。唐某出生后不久因呼吸急促、呻吟不止入住该院新生儿科治疗。 新生儿出生后3小时院方告知可能出现缺血缺氧性脑病并发症。直到当日17时才入住该院新生儿科。入院后,17:10告病危。最后于9月5日0:30经皮血氧饱和度60%左右才转往省妇幼治疗,省妇幼主要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2015年11月12日,唐某因咳嗽一周入住儿童医院治疗,被诊断出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右侧偏瘫)、继发性癫痫等疾病。 唐某父母认为,麻城某医院未对先兆早产产妇采取预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措施,将刚出生的新生儿交给产妇家属,未立即转至新生儿科观察、治疗,新生儿科未及时诊断、治疗,转到武汉两家医院以未事先联系无床位、无值班医生等理由不办理住院手续,导致新生儿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转院租用私家车,不用救护车,途中救治无法得到保障。 2016年1月8日,原告起诉到法院。2017年12月14日召开司法鉴定听证会。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麻城某医院存在诊疗不规范(包括告知不规范)和转诊不及时的过错。唐某目前遗留脑瘫及继发性癫痫主要原因为自身发育不完善所致,麻城某医院的诊疗行为为次要原因,其次要责任原因力或过错参与度系数值20%-40%。右侧偏瘫为五级伤残,癫痫为*伤残。完全护理依赖。 经过2018年4月3日、7月12日两次开庭,2018年7月20日法院判决麻城某医院赔偿唐某损失276228.5元。 |